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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工作基本规范“28条”

2021/2/23 14:38:38

早读

1.学生注意力集中,无东张西望。

2.学生读背书时要拿起笔,读读写写。

3.有早读任务,提前一周备好课。

4.有早读检测卷,做到全批全改。

5.检测就是考试,无学生翻书抄袭。

备课

6.有手写分课时备课笔记。基础年级有备课笔记本,高二小高考科目、高三年级可以是导学案,但须体现分课时二次备课。

7.备课要体现教学过程、方法设计和规律总结。

8.讲评课亦需备在备课笔记本上。

上课

9.坚持“先学后教”,一切以学生掌握为前提,切忌满堂灌。

10.学生有一定的看书(题)、读背、书写、思考、计算、训练、自我整理的时间。

11.试卷讲评要“要题开讲”,“要题”当堂订正。

12.为学生提供“上黑板”的机会。

13.教师讲述例题要完整板书,可适当使用多媒体设备。

14.无开小差、打瞌睡的学生,学生全员紧张学习。

作业

15.坚持限时作业制度,不留课外作业。

16.作业量为2/3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每份作业均有选做题。

17.作业编写须提前一周完成,要注明编写人、使用时间。

18.作业精选,不出错。

19.作业全批全改。

20.对学生订正的“要题”进行二次批改。

考试

21.所监考考场无人作弊(指被巡视员发现的作弊现象)。

22.试题命制无错误。

23.考试试题70%为基础题,30%为提高题。

24.周考50%为本学期教学内容,50%为近一周教学内容。

25.市级以上统考均分需要达到学校基本规定。

26.大型考试实行年级之间交换命题制度。

27.成绩统计及时无误,基础年级以均分名次或增长率考核教师。

公开课与听课

  28.按标准完成赛课、听课、评课、公开课任务。

    学校指定教导处对各年级、各备课组、各位教师执行规范的情况进行考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