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部门处室  > 教务处 > 规章制度

图书馆安全管理工作制度

2020/5/19 8:55:04

江苏省启东中学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制度

(三十四)图书馆安全管理工作制度

图书馆是学校的图书资料重地和文献信息中心,同时也是学校防火防水防盗重点部位。

一、图书馆馆长是图书馆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全面领导和监督图书馆的安全工作。为了确保图书馆安全,全馆工作人员必须树立“防火防水防盗,人人有责”和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。自觉消除隐患,提高防患意识。责任事故,谁监管,谁承担。

二、图书馆内严禁动用明火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,要经校领导和总务处批准,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现场有专人负责,确保防火安全。严禁任何人在书库、阅览室内吸烟。

三、工作人员必须在每天闭馆前,对书库、资料室、阅览室等处进行认真检查,关闭门窗,切断水源电源,做好防火防盗工作。

四、本馆人员因私自使用电炉、电器、乱拉电线、用火不当、乱扔烟头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,发生火灾的要追究个人责任,并报学校给予处理。

五、图书馆内严禁存放一切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。

六、建立健全防火防水防盗安全网络,层层落实防火防水防盗安全责任制,逐级负责,责任到人。定期对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,及时消除各种隐患。

 

 

江苏省启东中学

20202